大公財經11月19日北京報道(記者 簡靜)日前,一則“中國明年12月將獲市場經濟國家地位,對華反傾銷失去依據”的消息被不少媒體轉載,報道中稱:“根據成員國協議,中國將在加入世貿組織15年后,即從2016年12月11日開始自動成為‘市場經濟國家’。”大公財經記者就此向相關方進行采訪發現,各界人士對此消息有著不同的看法。
內地參考消息網13日援引英國廣播公司網站的報道稱,中國的貿易代表11月10日在世貿組織會議上說,對于中國商品涉嫌傾銷的指控很快將成為“過時的,不公平的和歧視性的”。因為根據成員國協議,中國將在加入世貿組織15年后,即從2016年12月11日開始自動成為“市場經濟國家”。
對此消息,一些業內人士對此有著不同的看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人士對大公財經表示,上述說法屬于“一廂情愿”。對于中國獲得市場經濟地位,他說道:“中國入世時有個條款被稱作15.2條,這條規定2016年12月11日到期,很多人認為到期后就自動承認了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但國外很多人對此并不認同,而且這件事并無定論,并不是說到時就自動承認了。雖然我個人非常希望中國屆時獲得市場經濟地,但根據協議上下文理解,我認為自動獲得該地位是一廂情愿的。”
他建議,國內一些容易遭到反傾銷的行業還是不可掉以輕心,要警惕隨時可能出現的新的壁壘和麻煩。
目前的一些現實情況恐怕也是如此。據報道,美國鋼鐵協會、美國鋼鐵制造商協會、加拿大鋼鐵生產者協會、墨西哥鋼鐵工業商會、拉美鋼鐵協會、歐洲鋼鐵聯盟、巴西鋼鐵協會、北美特種鋼協會和管材及管件進口委員會聯合發表聲明,就中國2016年12月將獲市場經濟地位表示擔憂。
他們稱,盡管《中國入世協定書》第15條部分內容于2016年12月11日到期,但部分條款依舊有效,比如允許其它世貿組織成員將中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除非中國政府或中國生產商說明其經營條件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
大公財經記者致電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他也提到了當時簽訂入世協議的細節。他說:“中國當時簽訂的入世協議是違反世貿組織的非歧視原則的。”但是根據當時的情況,中國為了贏得入世后的巨大機遇,在協議方面做出的妥協,是有利于中國利益的。
梅新育還向記者指出,即便中國獲得了市場經濟地位,歐美還是會設置新的貿易壁壘。他認為中國應尋找支持力量,“英國是一個自由貿易傾向較強的國家,是中國在反貿易保護方面應該爭取的同盟軍。”梅新育說。
與此同時,記者也注意到與中國貿易密切的相關國家也在注意著中國獲得市場經濟國家地位的動向,意大利24小時太陽報就曾刊文報道稱:“如果明年底,中國獲得了‘市場經濟地位’,歐元區將損失70億歐元,這其中意大利將損失6億歐元。”
另有美媒報道,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意味著,歐洲企業長期以來進行貿易保護和打壓進口中國商品的舉動將受到遏制,確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還必須獲得歐洲議會及歐洲各國政府的批準,歐洲各國在該問題上存在巨大分歧。
梅新育就表示,中國應盡快督促其他主權國家落實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國家地位。
德國總理默克爾上月訪華時就曾在安徽表態,德國原則上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持積極態度。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在接受大公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對明年12月份獲得市場經濟地位認可“信心十足”,“這是條約中規定的,法理在手,如果別國不承認,我們可以起訴”。另外他表示,這與我國國力有關,中國已經強大,不再是弱國形象,在國際社會有話語權,因此別國屆時也必須承認我國這一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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